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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
06
Thu
2006
21:43
曾經曖昧就難有純友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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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曖昧就難有純友誼 文:吳若權 蘋果日報
男女之間,到底有沒有真正的友誼?老實說,我並不認為維持這份友誼會是一件簡單的事。但不代表我完全否定它存在的可能性,而是雙方把握分寸的困難度太高。與其鼓勵大家涉險,不如先行勸退。尤其是本來想做男女朋友,但始終緣份不夠而做回朋友的男女,想要維持純友誼,更是難上加難。
手搭腰上引起反感
最近有位年輕的男性朋友,就不自覺地做錯一個小動作而功虧一簣。他對辦公室的女同事暗戀多時,去年情人節,終於鼓起勇氣向她表白。她直接回應說:「我已經有喜歡的對象,但真的很希望可以跟你做好朋友。」為了表示彼此心無芥蒂,他們真心地開始好朋友般的互動。例如:他常邀請她一起共進午餐,她偶爾也會從家裡做三明治給他當早餐。碰到工作上有情緒壓力時,兩人也會約著喝杯咖啡,各自吐露心中的委屈,相互加油打氣。即使,不經意地傳出有點類似打情罵俏的語言,像是:「你就是這樣,討厭啦!」「不跟你好囉。」同事們也覺得沒什麼,甚至有人故意開玩笑說:「你們搞曖昧喔。」他們兩人也會異口同聲說:「怎樣?你不服氣嗎?」
這樣的友誼夠堅定了吧?簡直無人能敵,但卻壞在他心血來潮的一個無聊的舉動上。突然下雨的傍晚,她好意邀他共撐一把傘,送他去對面的停車場,他竟很自然地把手搭在她的腰上。「你好噁心喔!」她幾乎用咒罵的語氣,轉身離開。從那一刻開始,他們就什麼也不是了。
逾越界線被判出局
事後,他感覺很無辜,卻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。大家一致認為他逾越了異性好友之間該有的界線。曾經搞過曖昧的兩人,若要繼續做朋友,勢必要更嚴謹地把握原則,區隔朋友和情人之間的界線。
至於這條界線在哪裡,我倒是有個簡單的判斷方式,不論對方是否有情人,或無論他的情人是否在場,你只要假想你是他的另一半,看到有人做出這個動作時,會不會很在意。如果會,那你就踩到紅線了。若因此而被判出局,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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